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我校辅导员优秀事迹,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17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8日-12月20日 二、评选范围 我校现有带班的专职辅导员。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辅导员年度人物”3名,并推荐1人参加湖南省2017年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2017年度在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方面有突出成绩和突出表现,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两年。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推荐报名。各系负责组织初评,限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学校评审。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将签字盖章的推荐表(见附件)及优秀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系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综合楼42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及推荐人选生活数码照片1-2张打包发送至113627889@qq.com(文件夹命名为“系名+辅导员姓名+年度人物材料”)。 2.微信投票。学生工作部将通过“湘女院学工”微信公众号发动全校师生对各系推荐参评辅导员进行投票,得票数权重占20%。 3.学生满意度网络调查。学生工作部将采取网络调查形式组织参评辅导员所带班级全体学生进行满意度调查,得分权重占30%。 4.专家评审。学工部组织评审专家,对各系推荐的参评人选开展评审,得分权重占50%。 5.汇总公示。最后由学工部结合微信投票、学生满意度调查、评审结果汇总确定年度人物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 6.表彰奖励。学校对获评辅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排名第一的优先推荐参加湖南省2017年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获评辅导员事迹将在学校网站和学工网、湘女院学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上进行宣传展示。 7.联系方式。学生工作部,联系人:陈琴,联系电话82766145,QQ:113627889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6日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 系别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2寸)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职称 担任辅导员时间 2017年所带班级和学生数 带班感悟 事迹简介 (限300字内) 工作简历 近三年本人获奖 情况 近三年所带班级 及学生获奖情况 系推荐意见 系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工部意见 部(处)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n 学工处[2017]43号 关于开展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n
日期:2017-12-13 09:38:03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