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在各方面追求卓越、砥砺奉献的大学生先进典型和榜样,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名额 全校10名。视情况设立年度人物群体特别奖1个。 三、报名时间 12月8日—12月20日。 四、参选条件 1.参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并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高威信及认可度; (3)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还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突出成绩或感人事迹,其事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先进性: ①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②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③创新创业类: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④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⑤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⑥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⑦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获得广泛好评; ⑧多才多艺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参选人优秀事迹及获奖情况应主要集中在2017年度。 3.原则上曾获得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本年度不再重复申报。 五、评选方式 1.宣传发动。即日起各系在各班级同学中广泛发动宣传,符合条件的同学可采取个人自荐、教师推荐和学生组织推荐等方式向所在系报名(申报表式样见附件);学生也可以班级、寝室、团体等名义申报年度人物群体特别奖。 2.审核推荐。各系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对申报人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原则上推荐2名学生参加学校评选,如有特别优秀的,可增加1名。 3.材料报送。参选人填写申报表,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奖励等部分)。各系于12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参选人申报表和推荐材料的纸质稿报送至学生工作部426办公室,同时将报名表和材料电子版、参选人1张证件照和2张风采照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113627889@qq.com(文件夹命名为“系名+学生姓名+年度人物材料”)。联系人:陈琴,电话:82766145,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微信投票。12月21日至12月26日,学生工作部组织全校学生对通过资格审定的参评学生在“湘女院学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参考依据。 5.评审公示。2017年12月27日-31日,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名单。 6.表彰奖励。学校将对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得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其优秀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推荐1-2名参加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大学生年度人物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系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系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申报发动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2月6日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申报表 系别: 姓 名 出生年月 民 族 照 片 籍贯 专业及班级 政治面貌 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 座右铭或人生格言 QQ或Email 获奖情况 优秀事迹简介 (300字以内)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系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报名方式请在系推荐、个人自荐、教师推荐和学生组织推荐等方式中选择一个填写。
附件:
\n 学工处[2017]44号 关于开展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n
日期:2017-12-13 09:42:1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