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湘女院行字〔2023〕98号)文件精神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我院本学年的转专业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陈君凡、杨平
副组长:王松、刘力恺
成 员:曹玲玉、张偲偲、侯丽丽
二、转专业条件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学生转专业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大一秋季学期末到春季学期初进行。转专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学院审核同意、 转入学院考核同意,学校审批。
音乐舞蹈学院原则上不接受非音乐舞蹈类高考生源学生转入音乐舞蹈类专业,如在入学当年参加湖南省或者生源地音乐舞蹈专业联考,且专业成绩达到本科专业分数线的学生(出示高考专业联考有效成绩单,须有乐理、视唱练耳、主专业成绩有效成绩。),可以在大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一年级平级转,二年级降级转)申请参加音乐舞蹈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通过考核合格可以申请转入音乐舞蹈学院相关专业。音乐学属于师范专业,不接受其他任何专业学生转入。
三、各年级各专业允许转入人数
1.音乐表演 3人
2.舞蹈编导 3人
四、进程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
12月22-23日,确定学院转专业方案。
(二)学生申请
1月7日前,有意向和符合条件的转专业的学生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报《湖南女子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表1),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审核
1.转入审核:
(1)1月16日前,接收所有符合教务处要求的拟转入音乐与舞蹈学院的学生名单。(填写“附表3: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拟转入学生名单”(含纸质稿和电子版))
(2)2月26日—2月27日前,完成转入学生的专业考试。
(3)2月27日前,对复审及面试合格的转入学生进行公示。
(4)2月29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转入学生汇总名单(《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学生名单》(附表3)(含纸质稿和电子版),上报至教务处学籍科(联系人:胡子君,电话:82825032))。
2.办理学籍异动
(1)教务处向相关学院通报学校会议审议结果后,学院通知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
(2)转入学院教务办及时审核转专业学生异动申请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完成异动。
三、其他
1.根据教务处下学期的通知要求,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由学院教科办审核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完成网上学籍异动。
2.在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转专业学生名单前,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进入拟转入专业学习。
3.转专业学生的所有材料由教科办进行整理存档。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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