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宣传我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辅导员队伍,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15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11月23日—12月11日 二、评选范围 我校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2015年辅导员年度人物”3名,并推荐1人参加湖南省2015年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5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推荐报名。各系负责组织初评,限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学校评审。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9日,将签字盖章的推荐表(见附件)及优秀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系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综合楼401办),同时将电子版及推荐人选生活数码照片1张打包发送至350400253@qq.com(文件夹命名为“系名+辅导员姓名+年度人物材料”)。逾期不报的系部将视为自动弃权。 2、评审公示。学工部组织评审专家,对各系推荐的参评人选开展评审,确定年度人物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 3、表彰奖励。对获得年度人物的辅导员给予表彰奖励,排名第一的优先推荐参加湖南省2015年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获评辅导员风采将在学校思政网和学工网和上进行展示。 4、联系方式。学生工作部联系人蔡琼,联系电话82825958,QQ:35040053. 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2015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doc
\n 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n
日期:2015-11-25 09:42:3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