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学工处[2018]13号 关于举办湖南女子学院第七届辅导员素质能力竞赛的补充通知\n
日期:2018-04-24 08:19:16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19

各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七届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8〕152号)精神,在学工处[2018]2号文件基础上,现将我院第七届辅导员素质能力竞赛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在编在岗的全体一线专职辅导员(休病假、产假者不参加)。

二、竞赛项目

包括笔试、班情熟知、案例分析、谈心谈话、理论宣讲等五大项。

三、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2018年1月20日):已完成班情熟知;

第二阶段(2018年4月24日下午):完成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和网文写作)。具体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18年4月27日全天):完成案例分析、谈心谈话、理论宣讲。具体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1.个人总成绩:由笔试成绩30%+班情熟知15%+案例分析15% +谈心谈话20%+理论宣讲20%构成。

2.各系团体成绩:根据各系参赛选手的比赛综合情况进行计算,团体总分=所有选手初赛成绩平均分+获奖选手附加分(一等奖计2分/个、二等奖计1分/个、三等奖计0.5分/个)-缺赛人员(2分/人)。

3.团体或个人成绩并列者:依次比较笔试、班情熟知、理论宣讲、案例分析、谈心谈话的成绩,直至确定排名先后即终止,高分者排名靠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要将辅导员素质能力竞赛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契机,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和督促所有辅导员积极准备参赛。

2.熟悉规则。辅导员老师要认真熟悉了解附件所列竞赛内容、规则及评分标准(已按照省赛要求修改),严格按照要求参赛。

3.严格要求。班情熟知没有达到满分、笔试没有达到80分者补考。

4.竞赛具体事宜请与学工部教育科科长陈琴联系,电话82766146。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第七届辅导员素质能力竞赛内容、规则及评分标准

 

 

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0日

学工处[2018]13号   关于举办第七届辅导员素质能力竞赛的补充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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