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确保我院2018届毕业生安全、顺利毕业,根据省教育工委思政处及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关于加强毕业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工部特安排本次毕业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
一、排查时间
6月1日至6月12日,各系开展排查工作,6月12日下班前各系将《湖南女子学院2018届毕业生心理危机排查情况表》(见附表)电子版传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439423337@qq.com。
二、排查对象
我院2018届全体本毕业生,重点关注如下8类人群:
1.曾患有心理、精神疾病者。
2.有生理疾病并产生较大情绪困扰者。
3.既没有落实工作,也不能顺利毕业拿到“双证”者(如未获得足够学分无法毕业、毕业设计无法顺利完成,因受处分无法获得学位等等),并表现出了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负面)心理反应者。
4.找到了工作,但不能顺利毕业,并表现出了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负面)心理反应者。
5.能顺利毕业,但找工作有困难,并表现出了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负面)心理反应者。
6.近期有重大突发事件者(如家中有重大变故、就业环节出现重大意外、重要人际关系突变、个人突患重大疾病等)。
7.近期因情感问题出现较大情绪困扰者。
8.其他不明原因,情绪和行为出现较大变化或异常者。
三、排查要求
1.排查时坚持客观、准确、负责,不多报、不少报、不漏报原则;
2.各系在排查中,要根据学生实际,做好相应心理辅导和干预工作,必要时联系学生家长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确保学生安全、平稳、顺利毕业。
3.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将资料泄露给无关者,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被排查的学生。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30日
学工处[2018]24号关于开展我院2018年毕业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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