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第六届“阳光女生”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方案
日期:2015-11-06 11:31:09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61

 

 

湖南女子学院第六届“阳光女生”心理健康

教育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健康  阳光

二、活动时间:2015年11月22日--11月28日

三、活动方式及内容:

(一)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活动目的:提高班级心理委员的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

培训时间及内容:

地点

内容

主讲人

睿智楼606

班级心理委员职责

陈志坚

睿智楼606

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及危机干预

李满林

睿智楼606

心理互助的技巧与方法

罗艳红

足球场

团体活动体验

陈志坚

李满林

罗艳红

懿德楼

一楼空教室

结业考试

陈志坚

李满林

罗艳红

培训要求:

(1)请各系部心理健康专干协助做好本次培训相关工作,通知本系15级各班级心理委员及时参加培训。

(2)严格考勤。指派专人负责本系部学生的考勤工作,并于每培训开始之前10分钟完成签到工作。要求心理委员按时到场签到,不缺席、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到系部心理健康专干请假并上交请假单。

(3)要求心理委员认真参与、积极体验、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每人上交一篇培训感想(手写),由各系部汇总后统一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每次培训内容结束后均将安排10分钟左右的答疑时间,请学生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5)如培训学员有超过2次(含2次)以上无故缺勤或未上交培训感想者,将不予以结业学生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班集体和个人评先评优和系部心理健康工作考核的依据。

(6)做好培训后的继续教育工作。各系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培训后安排心理委员学习、座谈、讨论等活动,并建立符合本系实际要求的心理委员工作机制。

(7)培训结业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生,由学生处颁发《湖南女子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结业证书》,未获得《湖南女子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结业证书》者不得担任心理委员。

主办方: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大学生阳光成长训练营---新生适应团辅活动

活动目的:帮助大一新生适应大学

时    间:11月周二下午(连续

地    点:女性心理健康与发展实验中心(体育馆一楼)

对    象:需要提高适应能力的大一新生

指导老师:李满林陈志坚罗艳红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校园情  快乐心”心理主题班会

活动目的:端正大学生对学校和同学的态度,发现校园生活中的提高心理幸福感和社会支持度。  

时间:11月22日-11月28日

地点:各班教室

对象:全体学生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向系部提交活动总结1份,由心理健康专干在12月5日前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交系部活动总结1份,并附照片。

主办方: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方:各班级辅导员和心理委员

(四)女大学生自我特征与人际关系问卷调查

活动目的:了解我校学生的自我特征及对人际关系的影响,为我校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提高及人际关系的改善提供专业支持。

时间:11月22日-11月28

地点:校园 

对象:抽样调查学生

主办方: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阳光使者

(五)“从心起航  快乐梦想”心理情景剧表演比赛

活动目的: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

时间:11月24日18:30—21:20

地点:北院二食堂三楼

对象:全体学生

要求:心理部提交活动总结,并附照片

主办方: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心理部

(六)“阳光之旅”——新生参观体验女性心理教育与实验中心 

参观地点:体育馆二楼(多功能实验室)、体育馆一楼(心理宣泄室、心理沙盘室、行为观察室、音乐放松室

时间:11月22日-11月28日

对象:15级全体学生

要求:以班为单位,分批进行。11月23日,经管系、艺设系;11月24日,教法系、文传系;11月25日,外语系、会计系;11月26日,艺表系、信息系;11月27日,旅游系。欢迎教师随时参观体验。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心理部

 

 

 

                             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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