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6-04 16:45: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65
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湖南省资助管理中心的会议精神,2012年资助工作的重心转移,范围扩大,将全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务必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现将湖南省资助管理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通知进行转发(见附件1、附件2),请各系将相关政策宣传到班级,确保学生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特别要提醒下学年有贷款意愿的学生,以免影响相关手续的办理。 二、加强受助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各系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引导、精神培育和心理关怀,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多条途径,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及感恩教育。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2]226号文件要求,2012年6月至12月,在部分高校开展大学生信用档案建立试点工作,2013年1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高校推开。请各系积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和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以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为契机,在大学生中广发开展公民道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形成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新风尚。 三、按要求做好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证明办理 按照湖南省资助中心要求,2012年全省所有地区都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根据“应贷尽贷”原则,不得随意控制标准。因此凡是湖南省籍的我校在读学生,如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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