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及名额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共评选10名。 二、参选条件 1.参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3)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并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高威信及认可度; (4)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还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热心助人、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爱亲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2.参选人优秀事迹及获奖情况应主要集中在2015年度。 3.原则上曾获得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本年度不再重复申报。 三、评选方式 1.参选对象采取系部推荐、个人自荐、教师推荐和学生组织推荐的方式,参选人可以任选其中一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月11月25—27日。 2.11月30日至12月4日,各系部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对申报人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每个系部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系部将推荐参选人评选申报表(附件)纸质版、系部推荐材料报送至学生处421办公室郭露老师,电话:82825902,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12月7日至12月11日,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4.12月14日至12月18日,入围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名单。 5.当选年度人物由学校予以表彰、宣传,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年度人物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系部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申报发动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在某一方面的榜样,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系部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年度人物及其事迹,扩大该项活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23日
关于开展湖南女子学院“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11-25 10:16:54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