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41号令)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建立优良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院实际,现就学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学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关系到高校社会形象的提升,关系到高校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优良学风是高校的宝贵财富,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加强学风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学院履行大学职能、实现大学使命、塑造大学精神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是推动学院内涵发展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紧迫要求。近年来,学院在加强学风建设方面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措施,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稳步提高,学院整体学风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在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我院在学风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部分教师师德师风和教学水平有待加强,对学风建设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部分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学习纪律松懈;部分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比较陈旧;新媒体、新技术学习平台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等。因此,全校师生要深刻认识当前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把加强学风建设作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院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懿德睿智、笃行臻美”校训精神,引导全体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未来职业发展,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努力营造“求真、求善、求美、求精”的校风、“爱生、善教、博学、创新”的教风和“明礼、修身、乐学、自强”的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学风建设与教风建设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从严治校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监控相结合。 学风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以解决学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和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构建为重点,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思想,规范管理,拓宽渠道,创新方法,提升品位,构建以“教风带学风、教育导学风、制度肃学风、帮扶促学风、活动育学风、榜样引学风”的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热情,引导学生勤学善思,刻苦钻研,诚实守信,形成千帆竞发的竞争态势和学习氛围。 四、学风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湖南女子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院长及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处、团委、图书馆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兼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就学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其工作包括: 1.每学年对学生的学习和学风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或检查。 2.每学年听取一次各系关于学风建设的专题汇报,对系学风建设进行一次评估,评选出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总结和表彰。 3.每学期就学风建设问题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各系成立学风建设工作组。系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工办、教科办负责人及辅导员、教师代表组成。 系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就本系的学风建设进行决策、协调和组织实施,其工作包括: 1.每学期听取一次各年级各班如何抓学风建设的专题汇报,并就学风建设问题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2.每学年对学生的学习和学风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 3.每学年对学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表彰奖励在学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年级、班级和个人。 (三)各相关机构职能 学生工作部(处)作为主抓学风建设的职能部门,提出加强学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阶段计划,切实落实加强学风建设的各项措施:学风考核、学生学业预警和帮扶、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学风督查与通报、学风建设月活动、读书月活动和无手机课堂的推行等。 教务处要大力抓好教师的教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研教改,严肃课堂纪律,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培育良好教风;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抓好考试监考制度的落实,严肃考试纪律,培育良好考风。 教学质量评估处要在教学质量方面加强教学规范的检查落实,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组织部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大力组织开展“三联系”活动(院领导联系系部、中层干部联系班级、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充分发挥干部党员在学风建设中的助推作用。 党委宣传统战部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通过网络、广播、橱窗、简报、板报等载体加大学风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 团委、图书馆等部门组织指导学生社团组织及广大学生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校风、学风建设活动。 各系将学风建设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制定有效措施抓好本系的学风建设工作。 五、学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以教风带学风 1.加强课堂教学和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评聘和考核机制,增加课堂教学权重,引导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大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通过良好的教风,带动学风建设。 2.强化课堂管理。教师要从课堂教学入手,严格课堂纪律,加强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对旷课、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等现象给予相应的记录考核。 3.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创新教学方式与方法,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丰富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要跟踪学科前沿,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加学术和教学科研活动,提高自身教学科研水平。 4.加强学生学业指导。重视实践教学,开放各类实验实训场所,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和设计性实验;重视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与专业相关的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刻苦钻研、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 (二)以教育导学风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以理想信念为指引,增强使命、责任意识,提升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促进学生由“要我学”到“我要学”观念的转变。 2.开展科学道德教育。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学习、科研能力的培养,更要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科学道德,主动维护学术尊严,培育学生的科学精神;在学生论文和科研活动的指导等工作中,要教育和引导学生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浮躁浮夸等学术不端行为,杜绝杜撰、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发生,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形成良好的学风。 3.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将诚信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有机结合,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踏实做事,培养学生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提高学风建设的整体效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教育学生诚信考试,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考风氛围,形成平时努力学习、考前认真复习、考试检验真才实学的良好局面。严格考试纪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考试作弊行为发生,严肃处理考试作弊行为。 4.加强专业认知教育。积极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专业认知教育,经常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学科带头人举办学术报告会、专业座谈会或本专业学术科技活动,使学生了解专业特点、研究方向、专业优势、人才培养目标和未来职业特点、就业方向,强化学生的身份认同、职业认同,激发学生对学习的渴望和对专业的尊重,努力培养专业品质和职业道德,提升学生的专业精神。 5.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认知,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付诸于具体行动,加强知识储备,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为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社会就业导向,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训和指导,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三)以制度肃学风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听课制度。院领导听课,及时了解“教与学”的过程,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各系教学管理领导干部听课,重点了解教师教学质量提升、课堂教学组织;各系学生管理领导干部,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听课,重点了解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要坚持“以生为本,服务至上”理念,以学风建设为龙头,经常性地深入班级,随堂听课,密切师生关系,督查课堂秩序,掌握学生动态,将思想政治工作和学风建设相结合,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2.建立教学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各系学风建设工作组组织教科办主任、学工办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沟通、相互反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课堂学习状态、出勤和纪律等情况,并针对所辖班级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针对性整改。 3.完善奖励制度。针对学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评价奖励机制:一是不断完善《湖南女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在学生各项评优评奖和学生管理教育中的导向作用。二是整合学生各类评奖评优,把学生奖励经费集中在对学生的专业成才和个性发展的奖励上,对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方法得当、学习效果明显的学生给予专项奖励。 4.建立学风督察和通报制度。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学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系学风建设工作组要定期检查学生的课堂出勤情况、早晚自习情况及就寝情况。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作出处理。 5.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阵地。要加强宿舍管理制度建设,切实抓好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加大文明示范寝室、学风示范寝室、党员示范寝室等评建工作的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强化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努力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融“生活服务、文化熏陶、思想教育、行为指导”于一体的学习第二课堂。 (四)以帮扶促学风 1.全方位加强学生的支持服务。主动服务于学生的多元化发展要求。采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年级、专业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特点开展学业指导工作。对一年级学生重点抓好入学适应教育和优良学风的养成;对二年级学生重点抓好外语、计算机资格证书及职业技能证书的考取与学习技能的培养;对三年级学生在突出专业特色和专业技能培养的同时抓好科研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并做好职业准备;对于四年级学生重点抓好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环节,提高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加强创业教育与指导,促进学生顺利、充分就业。 2.建立“六位一体”学业预警管理机制。即对存在各类实际困难的学生,建立由家长、任课教师、心理咨询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协调配合的学生学习发展“六位一体”帮扶体系。要把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与关注学生的成长成才结合起来,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要采取各种帮扶措施帮助其克服学习困难、树立学习信心;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通过有力的资助举措解决其生活困难,培养其自食其力、自立自强的精神;对于只顾创业忽略学业的学生,要引导其权衡好学业与创业的关系,帮助其树立只有努力学习,才能更好地创业的理念;对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切实关注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 (五)以活动育学风 1.开展读书月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鼓励学生走进图书馆,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会读书,提升阅读品味,提高人文素养,增加知识储备,拓展文化视野;举办各类讲坛讲座、学术报告、学习经验交流等特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2.立足学生本专业,广泛搭建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平台,组织开展各类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和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各类学科比赛;鼓励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等组织的各类学科及单科竞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加大对学生科研活动经费的投入和学生参与科技活动的奖励与资助力度,充分发挥教师在指导学生开展科研科技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3.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功能,创建健康优美的校园环境;发挥校园文化的教育功能,积极营造奋发向上的校风;发挥校园文化的引导功能,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发挥校园文化的凝聚功能,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积极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锻炼能力、提高水平、巩固知识、增长才干。 (六)以榜样引学风 1.开展各类评优评奖活动,树立学习典型,发挥好优秀集体与个人在日常教育、管理、服务中的榜样作用,实现“以优带优、以优促优、优上更优”的工作目标;通过讲坛、网站、宣传栏、微信微博、广播站、校报等各类载体,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事例,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宣传氛围,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传递、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正能量”,大力推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2.充分发挥各级团学组织在学风建设中的引导、管理和监督作用;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为学生社团活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使之成为学风建设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积极分子等在学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示范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每一位学生都成为学风建设的主人。 六、学风建设的实施要求 (一)学风建设是一项持久的系统工程,各系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活动,把学风建设列入常规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学风激励措施,务求实效。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4日(二)各系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或方案,并纳入学年度工作计划中执行。
湘女院党字〔2018〕1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04-03 16:25:2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