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党代会】官宣!中国共产党湖南女子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即将召开!
日期:2026-07-14 08:38:06  打印本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湖南女子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将于2026年7月14日至15日召开。

本次大会会期一天半,主会场设在求实楼B302学术报告厅。这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盛会。

一、本次大会的重大意义

本次党代会是在庆祝建党105周年之际,在教育强国建设进入蓄势突破、全面跃升的重要阶段,在学校全力冲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奋力开启“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会议将系统总结第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学校发展蓝图,动员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接续奋斗。

大会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建设女性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更好服务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本次大会的主要议程

本次大会主要议程包括四项:

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湖南女子学院第二届委员会报告;

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湖南女子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湖南女子学院第三届委员会;

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湖南女子学院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为确保大会顺利进行,会议期间将严格按照既定日程,依次召开代表团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及全体会议,有序推进各项议程。

三、大会报告如何出炉?

党委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是指导学校未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起草过程凝聚了全校上下的智慧与共识。

在报告形成过程中,学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就报告的基本思路、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多次专题研究。起草组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通过发出征集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起草组的同志对各方建议进行了广泛吸收和反复修改。最终,经党委会审议通过,“两委”工作报告形成正式文本,将印发各位代表审议。

四、大会代表的产生与构成

代表产生:严格规范,发扬民主

本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全校选举单位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程序,从提名酝酿到正式选举,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各选举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共选出代表132名。当选代表获得的赞成票均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程序规范,充分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

代表构成:广泛代表,结构合理

经审查,132名代表资格全部有效。代表构成兼顾了先进性与广泛性,具体分布如下:

在身份构成上,共有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51名,占38.6%;一线教职工67名,占50.8%;离退休代表4名,占3.0%;学生代表10名,占7.6%。

在年龄与群体结构上35岁及以下代表25名,占18.9%;女代表95名,占72.0%;少数民族代表12名,占9.1%。

在学历与职称结构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代表104名,占78.8%;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63名,占47.7%。

整体来看,这一结构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能够真实反映全校党员和师生的意愿。

五、大会纪律与参会须知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全体党员干部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执行“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参会人员需着正装、佩戴党员徽章及代表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座。会议期间请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正式代表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有事不能出席者,须事先向所属代表团提交书面申请,报大会主席团秘书长批准。列席人员凭列席代表证入场,按要求参加开幕会和闭幕会。

凝心聚力谋新篇,奋楫扬帆正当时。此次大会承载着全校师生员工的殷切期盼,必将汇聚起奋发图强的磅礴力量,为学校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预祝中国共产党湖南女子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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